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金红梅 通讯员 杨 帆)近日,我区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812万元,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据了解,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一块耕地不能重复享受补贴,2021年底前实际撂荒地不享受此项补贴。
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积极会商区农业农村委,进一步完善发放办法,及时制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依据、补贴程序等工作。同时,各镇街将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张榜公布每个实际种粮农民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将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位,真正惠及种粮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