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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钓期虽然结束 十年禁渔仍持续

市民休闲垂钓原则上一人一竿

发布日期:2021-07-15 18:52
摘要: 7月1日零点起,为期四个月的禁钓期结束,喜欢休闲垂钓的市民朋友可以钓鱼了。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市民钓鱼从水域范围、钓具钓法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具体有哪些要求?记者采访了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7月1日零点起,为期四个月的禁钓期结束,喜欢休闲垂钓的市民朋友可以钓鱼了。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市民钓鱼从水域范围、钓具钓法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具体有哪些要求?记者采访了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可以钓鱼并不等于随意垂钓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等相关规定,从今年1月1日0时起,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实行十年全面禁捕,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区区域内禁止一切垂钓。禁钓期结束后,市民可在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的天然水域休闲垂钓。

“可以钓鱼并不等于随意垂钓。”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负责人说,尽管我区没有设水生生物保护区,但为了保护饮用水源,区内一级饮用水源地等水库,这些重点区域仍然禁止市民前往垂钓,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垂钓前最好先向当地的农业等主管部门询问具体的禁钓范围。

原则上一人一竿

7月5日,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先后前往濑溪河城区段、万灵、古昌等地,巡查是否有违规垂钓行为,并向垂钓者宣传相关护渔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除了明确禁捕范围外,垂钓的工具和休闲垂钓的方法也有规定,比如串钩、爆炸钩、锚鱼等方式都严禁使用,同时休闲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

我区农业部门将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加强源头巡查和市场销售终端的打击力度,遏制非法垂钓行为。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要提高对鱼类的辨识能力,共同保护好本土水生资源,如钓到国家或市级保护鱼类和怀卵的鱼时,应立即放生;钓到非长江水域原生的外来物种,像清道夫、巴西龟、罗非鱼等,就不能再放回河里。

违规捕鱼要遭罚

今年4月9日,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移交案件,有人在禁渔区荣昌峰高河下游使用视频锚鱼杆非法捕捞。

该委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杨某某、杨某某两人在峰高河流域下游使用视频锚鱼杆非法捕捞。“可视锚鱼器”捕鱼效率更高、危害更大,属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的公告》中禁止使用的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

执法人员立即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随后,在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询问室,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两位当事人对在禁渔期,于禁渔区峰高河流域下游使用视频锚鱼杆非法捕捞的事实无异议。

由于杨某某二人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执法部门对其处以2000元的罚款。

今年以来,我区农业执法部门已查处20余起违规垂钓和2起非法捕捞行为,收缴当事人的作案工具,对其进行了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禁钓期虽然结束,但不等于可以随意垂钓,违规捕鱼要遭罚。”该负责人说,接下来,我区将持续开展巡查护渔工作,加大禁钓禁捕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垂钓者遵守有关规定,文明、科学、规范、生态、安全垂钓,共同保障全区渔业资源安全。

融媒体中心记者 曹让均